Friday, April 20, 2007

個案研究期中報告 92辛18號 葉雅楓

個案研究是一種對於各種重要個體,無論是個人、群體、社區、組織機構,運用觀察、蒐集、分析、解釋,以解決其情境中的難題,改善其適應的一種研究方法。換言之,即以有效完整之資料,對某一個體單位的特殊問題,探求其真相,診斷其導因,研究矯治的方法。

(一)個案研究優點:

1.個案研究是以一個個案為研究對象,常使用各種方法收集資料,如觀察及訪談等,因此可得到較完整之資料,而瞭解個案問題之原因,及其相關因素。
2.個案資料的形式、數量、來源、收集的程序,或收集的方法並沒有嚴格之限定,因此研究者有自由彈性決定的權力。
3.個案研究之步驟是相當有條理的,也易為研究者遵循。
4.研究中研究者和個案之互動,會促使個案反思,進而更瞭解事物背後之意義,因此不論研究進行或結果呈現時,對個案本身都具有價值。

(二)個案研究缺點:

1.需要大量人力、物力、去收集資料:個案資料收集,是需全面性的,因此研究者要收集齊全之資料,是必須要許多是時、心力方能收集到完整之資料。
2.個案問題之原因錯綜複雜,個案研究通常收集許多個案有關之資料,但這麼多資料中,如何確定與個案有關,實非易事。
3.研究者先入為主之觀念會影響到資料收集的重要性,而決定哪些應該收集,而哪些應該放棄。而且這種先入為主之觀念也會影響研究者解釋資料之方式;另一方面是研究者,比較容易傾向研究符合本身預期效果之個案,因此造成研究之偏頗。
4.個案研究之最大缺點,是其研究結果難以推論到研究以外之其他個案,因為他只集中於一人或是少數人(團體)之研究,樣本較缺乏代表性。而且個案研究之對象,多數集中於特殊之對象而非具有帶表性之個體,所以其推論性較差。

(三)如何運用在工作上:
A. 觀察法:指透過教師教學的過程,父母親平時的相處。通常可了解幼兒的情緒穩定情形、思考狀態、認知能力等。方法雖較主觀,但多為資料收集的首要步驟。
B. 測驗法:指運用各類心理與教育測驗來了解幼兒的各種能力與心理狀態。常見的有智力測驗、人格測驗、性向測驗、成就測驗或態度測驗等。
C. 晤談法:指透過與幼兒的談話以獲得所需的資料。此法所獲得的資料通常較缺乏組織與結構,但因是融入晤談過程中自然而得,故幼兒合作意願也較高。
D. 文件分析:指透過收集幼兒的日記、週記、作文或照片等文件來了解幼兒的情形。
E. 遊戲技術:尤其適用於幼兒,通常利用遊戲或玩具等相關媒材來了解幼兒的想法,如娃娃家、布偶等。
F. 家長參與: 與家長溝通,儘可能陪伴及協助子女學習,和家長做充分的溝通與協調。

我們生活在一個如萬花筒般的世界中,每一個人都有他的獨特性,每一件事情都有他所代表的意義,個案研究法對單一個案廣泛蒐集資料,加以分析後,能驗證現況,提出問題的解決之道。

個案研究的目的就是在幫助人們瞭解他們所生活的世界。要做出一份好的個案研究是很困難的,畢竟研究者與被研究者來自不同的生活背景,研究者必須透過多重的資料蒐集,這自然有賴研究者的能力。

No comments: